市本级各有关参保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经大数据比对,现有1706家参保单位初步符合2025年(缴费期为2024年度)稳岗返还申请条件(附件1),另有159家参保单位因失业保险存在欠费无法直接申请稳岗返还(附件2),请于12月底前补缴欠费后再申请。申请渠道如下: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一)线上申请
初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rst.fujian.gov.cn),路径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稳岗返还信息确认,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经办人信息、银行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提交确认。
(二)线下申请
前往东侨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4号窗口提交以下材料: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确认表》(表格可在宁德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加盖公章);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话:0593-2968638。
二、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前往东侨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4号窗口提交以下材料:①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④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年度参保花名册(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公章);⑤拟拨付用工单位明细表(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公章);⑥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告知函(一式两份,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⑦其他资料(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公章):(1)参保人员为申请单位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的,需提供劳动合同、该年度员工考勤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流水或个税申报记录,依法开展承揽、外包的还需提供相关协议;(2)参保人员为被派遣劳动者(不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书面劳务派遣协议、每月结算票据、劳动合同、该年度员工考勤记录表和工资发放流水或个税申报记录。
三、申请时间
请初步符合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资格。
四、经办机构
参保地不在市本级的参保单位可联系属地经办机构办理,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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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地 |
电话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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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0593-2968638 |
东侨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4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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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 |
0593-2869237 |
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闽东中路33号)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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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 |
0593-2132321 |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窗口后台3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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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 |
0593-7869539 |
福鼎市政务服务中心(玉龙北路199号)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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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 |
0593-8637157 |
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9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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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 |
0593-2161683 |
古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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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 |
0593-3322339 |
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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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 |
0593-2155087 |
周宁县狮城镇公园路33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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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 |
0593-5510980 |
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政务服务大楼三楼314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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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 |
0593-8353117 |
柘荣县政务服务中心53号窗口(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附件:1.2025年初步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
2.因失业保险存在欠费无法直接申请2025年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确认表
4.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5.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年度参保花名册
6.拟拨付用工单位明细表
7.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告知函
8.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