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164号),对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等2家单位进行审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
公示期间,对稳岗返还发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2961833(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93-2918815(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宁德市本级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7日
附件
宁德市本级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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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
用工单位名称 |
稳岗返还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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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4197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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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48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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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927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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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启航企业管理(福建)有限公司 |
新启航企业管理(福建)有限公司 |
44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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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48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