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杰(3522**********0019):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经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核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遇法定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后,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从你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因无法采取直接或邮寄的方式向你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书》《决定书》。《告知书》《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告知书》《决定书》,可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附件2: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