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
政策政策法规与解读

《关于实施2024年“就在闽东”拓岗稳工 促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1/09 1.5w 阅读 414 点赞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实施2024年“就在闽东”拓岗稳工促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宁人社规〔2024〕1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生产,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实施2024年两节期间“就在八闽”拓岗稳工促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52号)精神,特制定《措施》。

  二、范围期限

  本《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企业用工奖补、社会机构引工奖补、个人引工奖补3个方面,涵盖实施稳就业奖补、鼓励企业“以工引工”、鼓励村(社区)引工、加强区域劳务协作等8条措施。

  (一)企业用工奖补方面。一是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二是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春节当月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的70%,含70%),按企业2024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社会机构引工奖补方面。一是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对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机构、院校、商会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二是鼓励村(社区)引工。对当年新组织本村(社区)劳动力到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村(社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三)个人引工奖补方面。鼓励企业“以工引工”,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奖补资金由企业“先垫后补”。

  解读科室(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解读人:李秋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3-27619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