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直通车”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平台开通使用。各地要积极开通平台,引导属地内用工单位在线注册,发布高质量、适合贫困劳动力需求的用工信息,或由各地管理员通过导入模板后台导入招聘信息。引导劳动者用足用好线上招聘信息,主动服务,协助劳动力在线求职。操作手册详见人社厅函〔2020〕43号文。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本地用人单位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招聘信息发布,将平台作为常态化就业扶贫帮扶举措。请各地重视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导入招聘数据,并做好与对口地区的劳务对接工作,人社部及省厅将适时对各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三、报送有关信息。请各地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此项工作县级负责单位及负责人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整报送市就业中心,以便开通管理账号。
联系人:高昕
电 话:2961251
邮 箱:492160460@qq.com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直通车”工作的通知
2.县级负责单位及负责人登记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