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何美娟等6位同志为仲裁员的通知
宁劳人仲委〔2017〕1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际工作需要,经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何美娟等6位同志为仲裁员,聘期至2020年9月12日届满。
附件:1.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聘仲裁员名册
2.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名册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聘仲裁员名册(共6人)
何美娟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干部
吴建江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心如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副主任科员
陆 环 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小慧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刘建雄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干部
附件2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专(兼)职仲裁员名册(共33人)
一、 专职仲裁员
薛 峰 李良挺 何美娟
二、 兼职仲裁员
陈 幸 何 强 兰志旭 龚国经 陈 钢 卓怡建
陈新贵 钟 鸣 吕良良 刘韩颖 邓勇才 彭小慷
黄良辉 吴 健 胡善友 阮以旺 谢成彬 薛明建
吴 明 黄丽芬 林雄华 林 崟 缪 星 郑 弟
魏寿生 吴建江 高心如 吴小慧 陆 环 刘建雄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各有关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