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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类-民生类-医保

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3/01 3.6k 阅读 177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我局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招标代理机构商业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三年内的代理招标活动中没有发现有严重的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没有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以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参加遴选。

  二、申请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已经取消资格证书的,则需要在对应部门网站登记的基本信息截图作为资格凭证)。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截图;

  (三)工作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网上缴费截图加盖公章)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五)提供办公设施情况、近三年业绩材料(提供项目委托协议复印件)、人员配备情况(需包括2025年普法考试成绩)等。

  三、材料递交地点

  申请材料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不接受邮寄),逾期无效,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余复路16号9层市医保局920室。联系人:黄先生,电话:2376333。

  四、其他

  (一)不对任何一家代理机构承诺工作量;

  (二)申请材料一份,由遴选公司密封封印后递交。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