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欣、田黎、钟玉强、吴鸿、宋浩、黄传连、武楷树、程稳:
经调查核实,徐欣等8人已重新就业且未到我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5号)第四十六条:“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的规定,现责令你们于2025年2月14日前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指失业金、失业补助金或其他补贴)。
即日起,你们可到我中心退款、通过手机或网银转账、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退款手续,转账附言:(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空位不足可只填号码后四位)。
因无法采取直接或邮寄送的方式向你们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书》。下列《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你们不服《告知书》,可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徐欣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2.《田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3.《钟玉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4.《吴鸿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5.《宋浩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6.《黄传连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7.《武楷树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8.《程稳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