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根据《福建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实施“她就美好”女性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保护妇女劳动权益,促进妇女群体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女性就业创业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精准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围绕女性求职择业、技能提升、创业孵化、权益保障等全链条发展环节,推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的主动靠前服务模式。通过搭建多元就业平台、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强化创业金融扶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等措施,全面提升女性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质效与服务水平,助力农村妇女、女性高校毕业生、“顶梁柱母亲”等重点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重点
(一)拓宽就业渠道。坚持市场导向,多措并举拓宽女性就业空间。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结合行业特点,开发设置客服、护理、电商运营等符合女性生理特点和职业优势的就业岗位。积极推广灵活用工、弹性工作等模式,引导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设立“妈妈岗”,通过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远程办公等方式,解决育儿期女性就业难题。立足宁德地方产业特色,重点支持现代种养业、传统手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新兴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
(二)提升技能素养。开展“闽东乡村振兴巾帼追梦人”培训,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意向的女性,分层分类举办家政服务、电商直播、养老、育婴、茶艺、花艺等技能培训班,确保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巾帼电商云创行动”,充分发挥宁德优秀巾帼电商主播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导师带徒”“集中实训”等模式,培养更多具备专业能力的女性电商主播,拓宽妇女电商创业路径。
(三)完善就业服务。为女性高校毕业生落实“1131”专项服务机制,即为每名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1次政策宣讲、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助力其顺利完成从校园到职场的过渡。加快推进巾帼主题零工市场(驿站)建设,在宁德零工平台设置“宝妈专区”,加大家政服务、电商销售等适合妇女就业岗位发布力度。充分发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女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精准对接平台,每年举办10场女性专场招聘会,促进人力资源高效匹配。实施“福佑闽东·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项目,通过政策倾斜与资源整合,助力“顶梁柱母亲”群体实现稳定经济增收。
(四)优化创业环境。针对女性创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宁德“巾帼富宁贷”系列金融服务项目,为返乡创业女性、巾帼创业带头人提供专属金融信贷资金,精准助力女性创新创业。支持女性创业者参加创业项目评选活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生活补贴等创业政策。深化创业服务支撑,依托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为女性创业者提供免费办公场地、创业指导、法务、税务等一站式创业孵化服务。
(五)落实保障权益。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线上讲座、线下宣传册、社区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妇女在就业中的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等各项权益,提高女性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其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性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同工同酬制度。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等。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协同,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二)宣传推动。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她就美好”计划内容及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激发广大妇女就业创业动力。
(三)培育典型。挖掘宣传女性就业创业典型案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讲述女性奋斗故事,传递就业创业新思想、新理念,营造“鼓励女性就业、支持女性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女性就业创业积极性。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