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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市级补助项目

2013/08/30 5.3k 阅读 232 点赞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市级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 2013-08-30 20:53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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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经市级评审,每项给予3万、5万、8万、10万元四个等级补助。每年评审一次。
二、申报材料
  (一)《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宁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fjndrs.gov.cn/下载),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团队的在县(市、区)一栏加盖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创业者或创业团队的简历;
  (五)创业计划书(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运营情况、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等,可对项目优势扩展论述);
  (六)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需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创业孵化的项目,需提供创业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项目(一)、(四)、(五)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一)申报人填写《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为市内高校在校生的,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市公务员局;
   (三)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及市外高校在宁德创业的在校生,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组织部、财政局、公务员局审核后推荐报送市公务员局(其中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团队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同意);
   (四)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公务员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五)确定入选项目和补助金额,并向社会公示;
  (六)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公务员局行文,核发补助资金。
四、联系方式
  宁德市公务员局       陈文利 2870802
  东侨开发区人劳局      陈登峰 2807169
  蕉城区人才中心       杨 皓 2880680
  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苏 舒 6586846
  福鼎市公务员局       陈利民 7818123
  霞浦县公务员局       吴惠玲 8881661
  屏南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周华铿 3323536
  柘荣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陈学忠 8385320
  古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余翔鑫 3883950
  周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叶谢金 5624031
  寿宁县公务员局       林学桂 55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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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