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3]4号),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决定开展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予以重点扶持。
二、申报材料
(一)《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简介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三、创业园地点及入驻数量
创业园位于福安市福泰路232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原2号教学楼。
数量:计划22个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团队入驻。
创业园免费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三年办公场地,并且给予创业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连续三年。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有意者请于8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安市城南金山大厦608室
联 系 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8959395326
邮箱:ndcy999@163.com
特此公告
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
一、申报条件
各类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予以重点扶持。
二、申报材料
(一)《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简介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三、创业园地点及入驻数量
创业园位于福安市福泰路232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原2号教学楼。
数量:计划22个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团队入驻。
创业园免费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三年办公场地,并且给予创业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连续三年。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有意者请于8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安市城南金山大厦608室
联 系 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8959395326
邮箱:ndcy999@163.com
特此公告
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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