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提示要闻提示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 2021/12/29 1.0w 阅读 274 点赞 查看原文 索 引 号: ND00110-0300-2021-00064 发文字号: 宁政民〔2021〕107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2-27 标 题: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 宁政民〔2021〕107号 发布时间:2021-12-29 16:55 全真版 文字版 文件下载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的通知》(闽民事〔202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民政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闽民事【2021】133号(107号附件).PDF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闽民事【2021】133号(107号附件).PDFPDF标签:要闻提示通知